江苏省发改革委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

2011-12-0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省发改革委是省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多年来一直十分重视公务员考核工作。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委党组的要求,以《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为依据,积极探索,努力实践,锐意创新,总结形成了一套具有发展改革委特色的考核体系,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了良好成效。2004年被原省人事厅确定为公务员考核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0年被国家和省确定为公务员考核联系点。
  一、注重理念引领,凝聚“以考促干、以考选人”的共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委坚持把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作为考核工作的第一步,通过学习文件、宣传动员等方式,引导大家深刻理解考核目的,真心认同、真诚支持考核工作,为顺利推进公务员考核奠定了思想基础。委党组一直注重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坚持以考核促进队伍建设、以考核推进实际工作、以考核推动科学发展。2005年制定了《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先后四次修改完善,逐次下发学习,使全委人员对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心中有数,树立了正确的考核观。处室负责人把考核工作与处室建设结合起来,在工作中考核人员,在考核中推进工作。全委干部职工把参加考核与理清思路、拟定计划、总结经验结合起来,进一步认清岗位职责、明确努力方向。全委形成了以考带队伍、转作风、强本领、提绩效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制度先行,构建科学完善的指标体系
  科学的指标体系是考核取得实效的前提。按照“内容全面、层次清晰、重点突出、权重合理”的原则,我委设计考核指标体系时注重针对性、突出科学性。在考核内容设置上,注重宏观考准、微观考细。年终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总体评价;日常考核细化为考勤、谈心、工作记实、培训、服务对象测评等具体要素。在考核层次设置上,注重分类指导。按照岗位职责,分处室负责人、中层副职干部(含调研员、副调研员)、科以下干部、职工四个层次设计,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在考核要素设置上,注重人岗相适。处室负责人侧重于考核大局观念、领导能力、民主作风、协调能力、清正廉洁等指标,中层副职干部侧重于政治思想、协作能力、勇挑重担等情况,科以下干部侧重于考核组织观念、业务能力、文字水平等内容,职工侧重于考核职业道德、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方面。在考核权重设置上,注重合理分配。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为若干要素,如政治素质、民主作风、行政能力、表达能力等,赋予相应权重;每个测评要素分成A、B、C、D四个测评等级,确定相应分值。突出工作实绩考核,工作实绩在考核指标体系中权重设置为50%;突出直接领导评价,直接领导评价在指标评价中权重为50%。在考核范围选择上,注重“知情人”打分。按照“谁知情谁打分”的原则,根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等,分别由其上级、同级、下级以及服务对象进行全方位的评价,确保考准、考细、考实。
  三、整合信息资源,推进简单便捷的考核方式
  简便的考核方式是顺利推进考核工作的保障。我们注重利用现代化办公条件提高考核工作效益。一是建立完善网上考核系统。把日常考核指标体系具体化为记实、考勤、谈心、培训、服务对象测评等五个模块,按岗位职责设定用户权限,工作记实、评价、考勤、测评等均在网上完成。二是整合现有网络资源,网上考核系统与委办公系统无缝对接,各个环节均在网上进行,可以同时办公、同步考核。三是实行网上民主测评。利用办公网,委内测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分,克服了过去因公出差无法参评、填涂不当选票无效等问题。汇总、计分、统计、排名等工作由计算机完成,考核成绩由系统自动生成,克服了过去手工统计工作量大、程序繁琐、容易出错等问题,最大限度提高了参评率和准确率。四是年度述职网上公开。统一把个人述职“晒”到网上,让全委人员评一评、议一议,让实绩突出者有话可说、有绩可陈,让内容空洞者无事可记、无功可表,倒逼测评人员客观打分,增强了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坚持三个结合,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全程全面考核是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针对发改委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我们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的权重比设置为6:4,日常考核侧重于工作成效、敬业态度、协调能力和政策水平等,年终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综合评定。二是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的权重设置为5:5,领导考核包括分管领导对处室负责人考核和处室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考核,充分体现了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群众考核包括处室人员互评、服务对象测评等,反映了个人沟通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等情况。三是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将考核要素尽可能量化,按相应权重、分值予以评定;不可量化的先予以定性再予以量化。
  五、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考核工作的公信度
  公开透明是提高公信度的保证。一是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由纪检和机关党委等部门对考核工作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督,特别是在汇总、计票等关键环节,纪检及机关党委直接参与并签字确认。二是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要素得分情况如考勤、服务对象测评、工作记实等反馈至本人及分管领导。个人对照情况,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分管领导了解所属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带培养。个人对考核情况有异议的,允许其质询。三是实行监督和公示制度。考核小组及办公室接受全委人员监督,设立专门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年度考核等次“优秀”和先进工作者人选在全委公示,有效地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近年来,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的指导下,我委考核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主管部门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一如继往,进一步加大公务员考核力度,总结和完善考核机制,探索扩大考核结果应用领域,为推进我委发展改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