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公务员因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2011-12-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11月底,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一则公告“陈彪:经研究决定,你自即日起被辞退,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公告中提到的陈彪是溧阳市交通局一名公务员,因长期不上班被溧阳市人民政府辞退。
  据江苏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处长张宏伟介绍,目前,公务员考核标准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等。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出台的《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如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江苏还专门出台相应规定,对“不称职”作了明确界定:因主观原因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要求的;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或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据悉,陈彪只是江苏省被辞退公务员中的一位。随着公务员队伍考核、管理机制的健全完善,“铁饭碗”如今也变得沉甸甸——5年来,全省共有2000多名公务员受到处分,200多名公务员被辞退。
  此外,与企业一样,公务员在考勤上也有明确规定。如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也将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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