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12-2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盐城市社会福利院和盐城市慈善总会均为盐城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市社会福利院:社工人员1名,内科医生1名,康复科医生1名,影像科医生1名,护士1名,会计1名。
  2、市慈善总会: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富有爱心,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敬业奉献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除医生职位可以是盐城市,包括各县(市、区)户籍外,其他职位为市区(含盐都、亭湖、开发区、城南新区)户籍,符合回避规定条款。
  3、具体职位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年龄 学历 工作经历 职称及资格证书





社工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工作(不含相关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本市单位连续2年以上工作经历 (2009年 12月31日前工作),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社工师者,工作经历要求不限。  
护士(女) 护理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市区二级及其以上医院在职在编或合同制性质连续工作1年以上(2010年 12月31日前工作) 护士及其以上职称和护士执业证书
内科
医生
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盐城市(含各县、市、区)一级及其以上医院在职在编在相应岗位工作5年以上(2006年 12月31日前工作) 内科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影像科医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影像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影像医师及其以上职称,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康复科医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康复治疗学或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不含相关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康复初级及其以上职称
会计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财会及相关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本市单位连续1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2010年12月31日前工作) 会计初级及其以上职称和会计执业资格证书




会计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会计师、审计师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财会及相关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本市单位连续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2009年12月31日前工作) 会计初级及其以上职称和会计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市民政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9日至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社会福利院(市人民南路与盐渎路交汇处,B支2线直达)。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盐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个人所在单位从业经历证明。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100元/人次。
  4、资格审核:
  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核。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有效,如达不到比例,报名人数与拟招人数须形成差额,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民政局协商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以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不设合格线,按照招聘职位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得分高者。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着重了解应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以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等情况(报考财会人员要调阅近一年来有关财务帐目)。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盐城市民政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聘用审批后不再替补。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取消资格,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86660427、88190427(市民政局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88412759(市社会福利院),80989766(市慈善总会)。
  监督电话:86660415 88190415(市民政局监察室)
  附:盐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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