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招考将个人信用信息作为参考
2011-12-3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12月29日,江苏省启动省级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示范工程,公安、税务、住建、交通、工商等10个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率先“尝鲜”。这意味着从2012年起,在公共安全案件侦查、劳动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建筑市场招投标、税收征管保障、绿色企业评定等领域和环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将作为重要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信用信息将逐步成为公务员招录的重要参考。
目前,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已归集整合了40家省级部门和6个省辖市的269类8107万条信用数据,涵盖全省122万家企业、近300万家个体工商户、5000多家民办非企业和社团组织的基础信息、资质资格信息、荣誉保障信息和违法失信信息。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正在紧张建设之中。这两个数据库的信息,将全省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并逐步实现长三角跨地区共享。
共享信息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在前期试点运行中,利用信息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和识别,江苏省国税系统共补征税款43亿元、清理漏征漏管户4908户,省地税系统共补征税款97亿元,省经信委也在项目资金申报审核中查出132家企业有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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