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简章

2012-01-0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经研究决定,我区将公开选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沧浪区、金阊区、平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户籍生源,社会在职人员报名者须具有苏州市沧浪区、金阊区、平江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校期间获“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获得学校、院、系综合类三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14日(9:00—15:00)
  2.报名地点:苏州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博览广场)
  3.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奖励证书,党员由所在支部出具证明。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交复印件。
  资格验证合格的报考人员,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办理报名手续。《2012年沧浪区选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后)请自行打印填写。
  (二)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2012年2月6日至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沧浪区市民服务中心(解放东路117号)六楼沧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人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本次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可以参考《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全面复习备考指导。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985高校毕业或者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为中共党员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经笔试确定的面试名额。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文化沧浪网”上公示三天。
  2.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20日至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文化沧浪网”上公示三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三)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在“文化沧浪”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考生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考核、管理
  (一)待遇
  1.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三年;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
  2.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参照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二)考核与管理
  1.对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续签合同;确定为基本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期满未改进的予以解聘;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区以及街道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聘经选聘进社区工作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四、纪律
  公开选聘录用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5870。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38089。

  附件:2012年沧浪区选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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