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出台
2012-01-1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前,泰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社局、司法局根据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关于公务员普法的要求,联合下发了《泰兴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
规划制定了今后五年泰兴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并对开展普法工作的相关事宜作了规定。普法规划旨在引导公务员增强依照法定权限行使公共权力的法治理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根据规划,法律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劳务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我市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试,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要作为其任职、定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的法制内容不得少于20学时。
在加强青少年和劳务工等群体的法制教育方面,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要达到100%;利用中小学军训等集中教育时间,渗透青少年法制教育,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每年组织劳务工进行法律常识培训,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全市公务员每两年要进行法律培训和考试,法律知识题占公务员招录考试题库比重不少于5%。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作出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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