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外国人进入中国公务员体系?

2012-03-0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侨联副主席陈励君建议,国内的公务员职位应该对国外人才开放,引进一些国外的优秀人才进入中国公务员队伍。此言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热议。
  陈励君女士是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她认为,在社会服务管理方面,比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国外就比较先进。“我们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慢慢建立这个系统的。很多东西,我们可以借鉴他们”。陈励君说。她指出,而现在国内的公务员人才来源,要么是高校直接毕业的,要么是其他政府部门转入相关领域。
  “我想引进国外的管理人员(到公务员系统),更有利于引进国外的管理能力、管理方式,包括一些更科学的机制。比如,城市规划方面等”。陈励君主张,国内公务员职位应该对国外人才开放。
  据了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其中第一条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陈励君认为,国籍并不是问题。她建议,可以对华人先行放开,对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放开,让在外边工作了一定年限,有一定经验的这些人,进入到中国的公务员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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