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通知,现将2012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通知如下:
A类职位总分16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B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C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其中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
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监狱及劳教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计划录用数3倍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同时增加该职位计划录用数2倍的比例自愿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公安及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时间为4月6日,监狱及劳教的为4月7日;地点:苏州市技师学院(学府路288号),具体安排详见:苏州市2012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
3、报考各职位的考生,在省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根据报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录用数3倍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4月8-9 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公安、司法警察、监狱及劳教职位资格复审时间: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人才大厦(干将西路288号)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各县市党政机关(含公安)职位的考生在各县市进行资格复审,地点为:常熟市人社局(新颜路113号)、张家港市人才市场(人民东路65号)、昆山市人社局(前进中路305号)、太仓市人社局(柳州路38号)、吴江市人才大厦(笠泽路266号)。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有:
1.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于体检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中 共 苏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