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3月30日—4月7日。
(节假日期间复审的考生,需手机提前联系。)
二、资格复审地点
滨海县行政中心大楼县委组织部0728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未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④所在学校出具在毕业时能按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材料(学校、学院盖章,领导签字);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⑥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2、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户籍证明;④计划生育证明;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未就业相关证明材料;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2007年以来省选聘大学生村官需提供任职所在地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聘期已满的还需提供聘期考核合格证明,2007、2008年的省选聘村官需说明是否续聘,提供续聘相关材料。
4、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以及能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
5、村支部书记(主任)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组织部批复、任职文件、党委会议记录、党委证明(含现实表现、任职年限、实绩情况)。
6、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7、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按照顺序,左上角斜订后提交审核。
特别提醒:1、各位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实事求是,如资格政审时发现所提供材料存在不实情况,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2、4月7日前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四、咨询电话
滨海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15-84108117 13770125086
邮箱:bhzzbgw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