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简章(三)
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外招聘一批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符合条件的2012年毕业生需在2012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条件人员,对照招聘条件,根据所学专业,选择相应单位的相同专业岗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上述相关院校的民办二级学院毕业生和专升本、专转本毕业生,以及联合办学、分校类等毕业生),于2012年4月11-13日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报名,4月17日面试,4月18日体检。其他普通本科毕业生根据4月19日以后公布的剩余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3-24日。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2张;
2、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考试。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本科毕业生,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4月16日下午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参照公务员考试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普通本科生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4月27日,4月26日下午到县人才报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计划1:2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考试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50分,30分为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
3、体检
按招考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有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其他普通本科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及因其它原因不能被录用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公示
适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5、办理相关手续
凡公示无异议人员,在档案转入审核无误后,凭毕业证、学位证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1、整个招聘工作在纪委、组织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被聘用人员列入我县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和我县相应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0515-89196060。
4、本简章由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招聘计划表》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考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