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为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提高保健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201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有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除按连云港市事业单位规定标准兑现外,另按本院《引进、招聘人才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予以兑现。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26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至邮箱lyg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会于2天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单位人事处联系确认);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人事处(新浦区兴隆路24号);
3、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填写《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1份、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1、全部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设置最低录用分数线(总成绩)≥70分。
2、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
3、考试采用面试、技能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40%、60%。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认知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技能考核内容包括: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技能。
六、体检
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由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市人社局和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妇幼保健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812310;85820353
联系人:陈老师、赵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