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根据《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普通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具体职位的专业要求条件。本科户籍不限,专科限东海户籍。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 --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社局大厦二楼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2012届毕业生提供双向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每位报名者须交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报考职位填报。对于相同专业不同学历要求的职位,考生可以根据相关条件,按照自愿的原则多重填报。
5、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减少职位数直至达到1∶3方可开考。
(二)笔试
报考者于2012年7月23日持领取准考证凭条到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条件,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县内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已婚者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地点:县人社局门前、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hhrss.gov.cn)
(四)体检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线,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按达线考生的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卫生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七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按进入面试的达线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择岗后由县人事部门向录用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
三、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同单位同等人员相同待遇。否则,解除聘用关系,回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本简章由东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县 纪 委 87212385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87027371 87027270 87027269
县卫生局 87212373
东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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