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苏州市区户籍,2012年应届毕业生限苏州市区生源(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29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29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6年7月29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
(五)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7月2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 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0年7月29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考生工作经历请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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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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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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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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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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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平江区人力资源市场(平江新城平泷路1258号、新城管委会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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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填写完整《平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加贴照片。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平江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报名表》和应聘材料,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交复印件)。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由人社部门收取复印件。
(3)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另需出示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4)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5)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收费
经现场资格验证合格后,考生交纳笔试费100元/人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一张,办理报名手续。进入面试人员另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张试卷)。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哲学、政治、经济、法律、公文、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公民道德建设、时政市情、科学技术、国情国力、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苏州平江人才网(www.pjrc.org.cn)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所有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记载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并由主考官和考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按用人单位拟录用 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总成绩在苏州平江人才网(www.pjrc.org.cn)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承办单位由平江区人社局指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考察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和聘用的手续。
五、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 68728713。
六、本简章由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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