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凉民证”

2012-07-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预计8月初左右启动,欲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先参考2012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考前预热。届时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将会第一时间发布招考信息,敬请关注。申论作为政法干警必考科目,当然申论热点是政法干警考试不可忽略的一部分,对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特搜集了一些申论热点供考生阅读,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考生在复习时可结合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在平时的复习中也可多关注时政资料等热点新闻,加强这方面的了解。
  “凉民证”
  【背景链接】
  2012年6月以来,重庆多条线路的公交车身上出现了“重庆42℃,利川24℃”“我靠重庆,凉城利川”“热!到利川凉快去!”等广告语,以此推介利川旅游资源。利川市旅游局局长孙福民随后表示,不论广告效果如何,利川“凉城”被大家记住了。
  言语上的舆论风暴,当然不是自“一座叫春的城市”开始,更不会到“我靠重庆”终结。近日,武汉市民刘先生称:“恩施景区号称要为市民颁发‘凉民证’,创意是谐音于日军侵略时所发的‘良民证’,伤害民族感情!”恩施旅游局表示,这是广告公司所为,与旅游局无关。
  两个广告都引发了争议。前者是因为“我靠”包含着国人皆知的低俗;而“凉民证”戏谑的对象“良民证”,则包含着抗日战争时期,沦陷区中国人民的屈辱和惨痛。
  【标准表述】
  [观点分析]
  “我靠重庆”是不是最牛的车身广告,本身并没有多大意义,相反,其延伸含义才是关注的重点。结合此前的“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的宣传语,可以说,“我靠重庆”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诱因和群体心理作为支撑,其中又夹杂着对舆论学、公众行为的巧妙掌控。
  “我靠重庆”的风波未平,“凉民证”的炒作又起。从字面意义看,无论是“我靠”还是“凉民”都无可非议。然而出现在商业广告中的这些字眼却远远超出了文本意义,而异化为一种“生搬硬套”的“谐音挑逗”——尽管有关方面再三喊冤抱屈,却也难以摆脱恶俗炒作的嫌疑。
  商业社会,炒作促销难以避免;商家逐利,本来无可厚非。但对于商业而言,除了盈利的经济责任之外,还应有相应的社会责任——广告促销不仅不能触犯法律法规,还要遵从公序良俗,这是基本的要求。而切入现实的语境,我们却无奈地发现,炒作早已没了节制和尺度——“泄停封”、“金喜膳”、“中央一套”……只要能招来眼球并产生“围观效应”,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如果说“我靠重庆”式的炒作是一种不靠谱的“小聪明”,反衬出的是发展的急功近利和心态的浅薄浮躁,带有一定的“娱乐性”色彩;那么,“凉民证”则是以历史的悲剧和民族的痛点作为哗众取宠的道具,已经无法用羞耻和恶俗来形容,直接就突破了最后的耻感红线,是道德、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的沦丧。
  [深入分析]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各地的形象包装和宣传也会多起来,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确实需要有特色、有创意,甚至不妨有噱头,这正如前一段“很忙”的大诗人杜甫所说的“语不惊人死不休”。但是,“惊人”不等于“雷人”,更不等于急功近利、不择手段地吸引眼球,而不顾文化氛围、公众感受、社会效果,这样的实用主义往往会得不偿失。
  抛开诛心的有罪推断不说,有几个逻辑需要厘清:一方面,任何语言文字都生长于特定环境下,上世纪的纯洁可能就是现时代的放荡。反之亦然。作为个人,你可以不清楚“我靠”与“良民证”的语境,但作为一种公共宣传,没弄清楚语言背景与受众心理就贩卖创意,显然有失职失责之嫌。
  另一方面,关涉城市形象与品质的宣传,不能总是秉持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你抛了个媚眼,还不许人家香艳联想,有人说,这是“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逻辑。但问题是,公共治理与私隐权利当属两个相反的规则——民众可以骚扰公权,但公权决不能骚扰私域——就算你公权一片冰心,只要面目可疑,就得接受公众的“无赖假定”。
  [措施]
  国人要自强,广告要慎重,不能拿着民族感情当儿戏。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认为,打造一个地方的文化名片,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打造地方宣名片,要注入当地文化和底蕴。在宣传上擦亮一个地方的名片,说难也不难。只要把握地方特点,对接人们的需求,注入文化内涵和底蕴,还是会找到好方案的。打雷人的擦边球,非但打不响旅游品牌,反而会适得其反、弄巧成拙。宜春传说为嫦娥奔月的地方,被誉为“月亮之都”,这么好的题材没有好好开发,却去“叫春”为天下笑,实在可悲;利川位于清江上游,沟壑幽深,夏无酷暑,又地接著名的“火炉”重庆,这么诱人的“凉城”特色没有好好把握,却来“我靠”为舆论批,实在可叹。但愿这样的可悲可叹之事少一些,但愿有文化品质的地方名片能多起来。
  第二,广告业要以不突破道德底线、不伤害民族感情为前提。发展旅游业,用“出位”甚至有损“国格”来提高景区知名度,其负面影响及所付出代价是惨重的。广告虽然只是一种商业行为,但也应当遵守起码的道德与法律规范,可以吸引公众的眼球,但也必须以不突破道德底线、不伤害民族感情为前提。任何广告不仅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人们的道德标准,而且还应具有艺术欣赏价值。广告作为沟通的艺术,沟通的不单是来自产品功能利益的主张,更是来自某种深层文化心理的认同。否则,即使达到了广告的商业效果,但也出卖了企业的声誉与尊严,尤其是政府部门,更是因小而失大。
  第三,地方政府要加强广告宣传监管力度,杜绝有歧义的广告语出现。城市的旅游宣传频频利用谐音搏出位,从利川的低级庸俗到恩施的不良联想,真个是层出不穷。广告宣传不仅担负着为景区扩大知名度的作用,更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此类没有底线的炒作不仅起不到宣传作用,更污染了大众的视听,国家和地方理应加强监管,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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