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单位地址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要求 |
工作
经历 |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全额拨款 |
市区文港南路17号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2 |
化学及分析化学、药物分析、食品分析、食品检验、土壤与农业化学、环境监测、化学工艺、农业微生物、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应用化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
不限 |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化学及分析化学、药物分析、食品分析、食品检验、土壤与农业化学、环境监测、化学工艺、农业微生物、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应用化学。
3、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市农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文港南路17号市农委505室,联系人:董启忠,电话:0515-88269505 18961999222。
3、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工作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核:
报名者携带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农委负责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农委协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80%)。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1.体检。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盐城市农业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15-8819831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269608 88269668(市农委纪检组、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269510(市农委组织人事处)
0515-83706886 18961999509
(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 城 市 农 业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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