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人。本次招聘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12人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法律类专科学历。
2.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以下人员不得应聘:(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4)与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具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1)全国、省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2)江苏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以上证书;(3)计算机类专业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
6.具有本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见本《简章》附件)并贴上照片。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免冠彩照3张,缴纳报名费50元。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9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室(淮安市健康东路22号)。
2012年9月24日在淮安市人才网上公布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harczx.gov.cn/)。
请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12年9月24日下午(3:00—5:30)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709室)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内容包括:Word文档和Excell表格的制作和编辑、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等。专业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百分制计分。面试分数于面试时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以40%、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
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人员。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和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才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1.劳动管理:被决定聘用人员与有关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两年一签),派遣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不含试用期)。
2.经济待遇:试用期每月10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1500元;年终按照工作绩效给予一定数额的绩效奖;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