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小人物的力量

2012-09-1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由于公务员考试已经近趋白热化,因此过去的“裸考”已经不适合现阶段的情况,能够参加辅导班当然是较为快速和理想的方法,如果条件不允许,最好能够多看看相关的辅导教材,了解申论考试的本质,掌握作答的技巧。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中官方不指定教材,但结合实际考情及市面反馈,考生在复习时可参考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教材、真题、模拟题、时政热点”是众考生备考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四个元素,优秀的申论范文对考生来说也有较强的借鉴意义,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专家根据近期申论热点及江苏申论考情变化,提供有针对性的申论范文供考生参考。
  【申论要求】
  入选的十年法治人物在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在各自的岗位从不同的层面推动着法治的进程,汇聚成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体现了十年法治人物的评选的口号——共筑法治的力量,请结合给定资料,以“小人物的力量”为题写议论文。
  【参考例文】
  小人物的力量
  法学家称,重大个案会成为法律史上的里程碑并推动法治进程,世界许多国家均如此。在2010年的十年“十大法治人物”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个“小人物”的力量,最终推进了中国法治的“大进程”。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无论任何国家、任何政府,立法都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保障,而每个普通人都是立法活动中的基石。与庞大的国家立法机关相比,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的王灿发无疑是个“小人物”,但这个“小人物”积极参与环境立法,促进环境法律的完善;这个“小人物”免费为污染受害者代理案件,促进环境保护和环境法治;这个“小人物”对法官进行公益培训,建言建立北京市第一个环境法庭;这个“小人物”凭借自身的微薄力量推动着国家的法治建设。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司法是法律的实践,但真正履行法律义务保障公民权利却需要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的努力。无论是“乡村检察官”张章宝,还是河南省检主诉检察官蒋汉生,他们都是国家司法工作者队伍中的“小人物”。但张章宝从事控申工作15年,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影响了298个行政村的法治风情;蒋汉生曾用8年的努力让背屈含冤达13年之久的胥敬祥无罪释放。正是凭借这些“小人物”的力量,国家的司法权威得到了保证,人民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任何一部优秀的法律都需要得到合理地执行。从声讨“周老虎”的网民到自费开设公益网站的张宝艳,无一不是社会中的“小人物”。但张宝艳为法律的执行提供了技术支持,而网民的声讨则加强了全社会对违法犯罪活动的监督。这一个个“小人物”对国家执法的帮助力量都在推动着我国的法制“大进程”。
  法治社会的真正实现,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因为,法治的主体不是法律,而是每一个具体的人。在网络化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个人的遭遇极易成为公共事件,而为此引发的冲突和争论,常常间接推动国家法治进步。
  “小人物”虽然力量弱小,却践行着法律的一言一行,放射出法治的精神与力量,影响甚至改变了公众的生活。我们需要凭借这些“小人物”的力量,唤醒民众的法律意识,促使更多的人接受法律、尊重法律,如此,我们才会离法治社会越来越近。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