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表《盐都区2012年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不良社会记录。
2、户籍要求。2012年6月30日前,本人、配偶、父母一方是盐都户籍或在盐都工作(指在盐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人员,在盐都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在盐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盐城市其他县(市、区)户籍、本科学历的考生应同时具备2012年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等条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目前在本招聘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并且满1年(2011年6月30日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和职位现场报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自行下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本人、配偶、父母一方在盐都工作的证明)、毕业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年龄放宽人员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答复是否接受报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者交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面试者交面试费100元。
(三)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费用个人自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方面考核,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五)公示
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选意见,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人员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报名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9月27日(时间10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盐都区水务局(盐都区行政中心西南侧)四楼大会议室。
(三)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88426196
区人才办88426112
区人社局88426131。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的相关纪律执行,整个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88426005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盐都区人才办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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