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门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10-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海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海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至199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限海门市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海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http:// www.hmrc.gov.cn /
  3.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09:00~11月3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1月1日09:00~11月4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日09:00~11月5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和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通知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网上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2年11月6日9:00~16:00。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 〔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5.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以及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11月8日(9:00-16:00)登陆海门人事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员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前,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户籍证明(大专学历应聘人员提供)到指定地点(详见海门人事人才网公告)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海门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海门人事人才网《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海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海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海门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凭海门市人社局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电话:0513-82269292 82202234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2229392(海门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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