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 |
专 业 |
学历 |
需求人数 |
编制性质 |
设计 |
结构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1 |
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
设计 |
岩土工程 |
硕士研究生 |
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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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交通工程设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行业准入条件;
4、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9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青年中路8号交通大厦三楼会议室。
3、联系人:陈瑜、徐涛,电话:0515-88886709、88111889。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身份证;③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④各类证书;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相关复印件和照片,毕业生填写《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2012年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素质、能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以上方能聘用。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则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聘结果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协议、办理就业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按规定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如聘用人员在办理就业手续前自愿放弃,由单位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确定是否递补,但每个职位只依次递补一次。录用人员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取消相关高校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市0515—8819870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8886701(市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