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1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全国范围内热爱招商事业,有志从事招商工作的人士,
具体要求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会讲流利的普通话;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通讯设备,能适应长期出差。
3、年龄在22-35周岁(1977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身体健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三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有博士学位或海外留学归国硕士学位、能熟练使用一种以上外语(英、日、韩、德等)、具有特殊专职招商能力和较大招商实绩的人士,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和待遇
1、工作职责。专职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1年试用期内,每人须单独招引1个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或实际到账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使用期满后,根据大丰港经济区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为准。
2、相关待遇。
(1)所聘人员性质不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协助调进,其他社会人员参照大丰市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2)试用期内每人每年按实报支招商经费5万元;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的,根据实绩予以奖励。
(3)应聘人员连续3年完成招商任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破格解决事业编制。
(4)外地人员可在大丰港经济区内免费提供单身公寓一套供本人居住。
(5)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合格予以聘用,首次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9日-11月15日(9:00-12:00、14:30-17:00);
报名地点: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江苏省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中央大道1号)。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供本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网报人员请将上述材料发至邮箱(邮件名:姓名+港区招聘),并在考试前将相关材料原件送审。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考试(报名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须达到3:1的比例,如达不到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1、笔试:应用文写作(50%)、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测试(50%)。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招商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
(三)考察
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入围),重点考察入围者的现实表现。
(四)体检
按照招聘拟录名额,根据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大丰人才网和大丰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审核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方育洁
联系电话:0515-68853302(办公室)、15051096459(手机)、0515-83555293(传真)、531708499@qq.com(邮箱)
联系人:傅雪梅
联系电话:0515-83555682(办公室)、13962076200(手机)、0515-83555086(传真)、656544785@qq.com (邮箱)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