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无锡市南长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11-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无锡市南长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加快南长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南长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人员13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2012年无锡市南长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技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2年11月26 日9:00—2012年12月4日16:00
  2、报名网址:www.wxrsks.com
  3、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11月26日9:00—2012年12月5日12: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26日9:00—2012年12月5日16: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笔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2年12月11日—2012年12月12日
  (五)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10)85732590
  (六)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418927
  四、笔试时间和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6日上午。
  笔试时间为2小时,题型均为客观题(单选和多选题),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以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复审
  南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长区卫生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工作年限从2012年11月26日向前推算。
  六、面试
  1、每个招聘职位根据本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的考生交纳100元面试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与管理:按《无锡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建立聘用关系,享受相应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九、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451
  无锡市南长区纪委(监察局):0510-85039557
  无锡市南长区人社局综合管理科:0510-85732590
  无锡市南长区卫生局纪委:0510-82852085
  本公告由无锡市南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长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南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南长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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