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共招聘护理人员97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详见《2012年下半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计划表》。用人形式为劳务派遣性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4日至1994年12月5日之间出生;
(三)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其他条件;
(四)本市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五)身体条件符合护理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卫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5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名人员需缴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兼报其他职位,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兴化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市卫生局发放聘用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毕业于外省护理专业的人员,如在一年内未能取得我省护士执业证书的,则劳务派遣合同自行中止。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各个步骤,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在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步骤出现缺额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卫生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址:兴化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xhws.gov.cn/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