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2012-12-0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卫生系统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门市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至199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3.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户籍,大专学历者限南通市户籍或生源;
  4.报考“01-08”岗位的2010届(含)之前的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海门市卫生局一楼东会议室(地址:海门市人民西路23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完整的《2012年冬季江苏省海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或生源地证明(大专学历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规定的比例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站(www.hmrc.gov.cn)上进行公告。海门市卫生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不可以改报的,费用退还。改报时间:2012年12月19日(8:30~11:30),改报地点:海门市卫生局人事科。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海门市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海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2年12月20日在海门人事人才网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2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海门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要求正高级职称的“01” 岗位考生只进行面试。考试由海门市卫生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以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等)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相关专业知识占70%。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01”岗位面试对象为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海门人事人才网《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3.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01”岗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的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海门人事人才网公示。
  2.体检。体检由海门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卫生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海门人事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海门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医疗卫生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卫生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医疗卫生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自主选择医疗卫生单位后,由海门市卫生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应在接到聘用人员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如公示不合格或在公示和自主选择单位期间有考生主动放弃资格的,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按规定须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6.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69292(海门市人社局)
  0513-82207988(海门市卫生局)
  七、纪律监督
  海门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2229392 (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0513-82217014 (市纪委派驻卫生局纪检组)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门   市   卫   生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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