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市政府外事办公室01、03职位外语口语测试及总成绩
计算办法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5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03职位入选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分别参加市统一组织实施的英语、日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采取听、说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
上述各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公共科目笔试均分占35%、口语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特此通知
中 共 扬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