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巡防大队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加强武进城区治安巡防力量,提升社会面稳控能力,经研究决定,武进区公安局巡防大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在18—28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的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3、初中以上文化,常武地区户口优先;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重听,无纹身,无残疾,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左、右单眼视力均在4.8以上;
5、退伍军人、体育专业及有公安辅助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⑴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⑵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⑷配偶或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危害国家安全罪、正被立案审查或正在服刑的;
⑸其他不宜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人员招满为止。报名地点:武进区公安局巡防大队南大楼三楼(武进湖塘常武中路89号)。联系电话:0519—86305000—2363陈警官。
报名时,需填写《应聘辅警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专长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3、面试和政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满10人进行一次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合格者,用人单位组织政审。
4、体能测试。对面试、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青年一组标准执行,项目分别为100米跑(15″8)、1000米跑(4′15″)、引体向上(8次)、立定跳远(2.33米)等四项。
5、体检。对体能测试达标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6、聘用。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名单报武进区人社局备案后,由武进区公安局巡防大队与武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相应手续。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常武地区人员,自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招聘咨询
武进区公安局巡防大队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05000-2363。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公安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05000—2070。
六、本简章由武进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