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13-05-0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日至5月16日下午五时。
报名地点: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应聘报名,请直接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 renshichu@njith.net。发送的邮件标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校”的格式注明。
2、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日期邮戳为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21110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
1、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江苏省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无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名截至后,学院成立公开招聘专家小组,审核材料,在十个工作日内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我院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5月18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操作(教师岗位:试讲及现场问答)。具体时间、地点、试讲内容将通过①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②电话等方式告之考生。该项成绩总分为100分,拟聘用人员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68576897
联系人:周洁 徐金华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68576978
联系人:朱林生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一、《江苏省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江苏省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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