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三)

2013-05-2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三)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同意,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位)非医管中心系统在编的人员。基本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详见附件一)
  5、招聘对象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按197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推算);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
  6、户籍不限。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所指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及2012年未就业的毕业生。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以2013年6月6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6月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到相应单位人事部门报名。(详见附件二)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及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
  (1)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学历(位)证书、尚未使用的毕业生报到证等证明材料的必须据实提供。
  (2)有工作经历者报名时应提供单位从业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及学历(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统一填写《2013年无锡市医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三),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4、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应聘人员统一交纳笔试费100元,进入综合考核测评程序的人员,还须交纳考试费100元;开考时尚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考试。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并经医管中心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如考试结束后,发现有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考试费。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实施办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3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变更公告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以在变更公告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综合考核测评的考试方式(综合考核测评可包括面试或面试与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见招聘单位网站上通知)。
  (1)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的集中笔试由医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成绩统一在医管中心网站上查询,并按各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考核测评程序的人员名单。
  (2)综合考核测评由医管中心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4、考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等基础要素;综合考核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
  考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5、考核总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综合考核测评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考核总成绩60分为合格。
  五、录取及聘用
  1、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应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如因考核总成绩相同造成确定人员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应及时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医管中心和相应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公示期满三个月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各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经医管中心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相应招聘岗位聘用审批手续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jswx.hrss.gov.cn
  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网站:yg.chinawuxi.gov.cn
  本公告由医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5259253。
  七、纪律与监督
  医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纪委:0510-81820726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453
  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纪委:0510-85259236
  附件一:2013年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三).xls
  附件二:各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doc
  附件三:2013年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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