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答

2013-07-1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靖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解答
  根据《靖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关于年龄计算的问题
  本次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20日至199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录取并取得军队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以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校验),可以报考的。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
  三、关于回避问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负责人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几种类型的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
  1.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在进入体检前必须提供本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还需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2.现役军人不可以报考。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凭身份证报考。
  3.通过公开招考新近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见习期)不能报考。
  五、报考需提供哪些材料的问题
  1.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只需对网上报名信息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至于实际情况是否和所填报情况一致,在资格复核时确认。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笔试、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且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七、关于大学生村官填报岗位问题
  本次有7个镇属事业单位面向本市招聘在岗的2010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因需公开选岗,故大学生村官在填写“报考岗位”和“岗位所属单位”时,一律分别填“AB”和“DXSCG”。
  八、关于开考比例的问题
  《招聘简章》规定,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关于专业加试的问题
  专业加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加试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和技能测试两种类型。报名时在指定网站向考生公布,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十、关于体检工作和体检标准的问题
  体检按招聘人数的1∶1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十一、哪些情形为聘用考核不合格的问题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五)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六)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七)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八)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一)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10年7月20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十七)自2008年7月20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201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1、2012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
  十二、本次招聘参考教材的问题
  本次招聘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考试范围见《靖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十三、关于总成绩合成的问题
  无专业加试或实绩评价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5%、实绩评价占35%、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考生的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十四、关于相关、相近专业的把握问题
  1.报考人员必须按专业对口进行报名,而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2.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6时。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十五、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报名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7月26日前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通过银行进行缴费。笔试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靖江市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十六、本“政策解答”的内容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靖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中涉及的其他问题,也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482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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