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迁市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2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公开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公开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涉及任职回避要求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①报名时间:7月26日8:30至8月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26日9:00至8月2日18:00。
  ②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宿迁党建网“公开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8月7日登陆“宿迁党建网”公开选调专题打印准考证。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有关证明身份的材料(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县区报考人员加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其中报考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文字工作成果5篇(作为第一作者起草的文件、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发表的文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需进行专业加试的,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专业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有专业加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无合适人选,可以不予选调。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宿迁市纪委(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0527—84368606,84355050
  宿迁市委组织部:0527—84368677
  宿迁市委台办:0527—84368538
  宿迁市委老干部局:0527—84368586
  (二)监督电话:0527—12380
  (三)公告网址
  网上宿迁(
http://www.suqian.gov.cn
  宿迁党建网(
http://sqdj.gov.cn
  宿迁英才计划网(
http://www.sqrcb.gov.cn
  附:公开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2013年7月22日
  附:
  公开选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选调单位
选调职位
选调
计划
职位要求
专业加试要求
市纪委
(监察局)
市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副主任
1
1、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副科级职务或科员3年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市委组织部
工作人员
3
1、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
写作
市委
老干部局
工作人员
1
1、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身份,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
写作
市委台办
市台商服务
中心工作人员
1
1、具有全额拨款事业身份,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33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