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州市高港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3-09-0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泰州市高港区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
  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精神,2013年我区在基层卫生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高港区招聘人数 26人
  二、聘用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高港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
  5.高港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基层公共卫生岗位专业按照我省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行。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名免收报名费,由高港区就业管理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
  2.10月13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在泰州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10月14日~11月30日,面试、考察和体检。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统一组织,高港区负责具体实施。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泰州市高港区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http://www.gghrss.gov.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www.jsrsks.gov.cn)。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楼一楼接受资格审查。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泰州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 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六、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面试工作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统一组织,面试内容由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命题,高港区具体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合成总成绩。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高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三)体检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高港区卫生、人社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咨询电话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3-86966382
  高港区卫生局:0523-86966338
  附件:岗位信息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港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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