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台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3-09-1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完善就业援助体系,拓展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渠道,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2013年东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岗位协理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共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协理员15名。具体如下:
序号 地区名称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数 备注
1 东台市 城东新区 劳动保障协理员 4  
2 东台市 溱东镇 劳动保障协理员 1  
3 东台市 五烈镇 劳动保障协理员 2  
4 东台市 富安镇 劳动保障协理员 2  
5 东台市 南沈灶镇 劳动保障协理员 1  
6 东台市 头灶镇 劳动保障协理员 1  
7 东台市 新街镇 劳动保障协理员 2  
8 东台市 镇卫生院 公共卫生协理员 2  
合    计 15  
  二、报考条件
  我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东台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二)特困职工家庭的;
  (三)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四)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五)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父母双下岗、单亲家庭、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家庭)。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www.jsrsks.gov.cn)盐城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证。以及岗位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原劳动局北四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填写报名登记表,选择并确认所报的具体岗位。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经复审发现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影响考试公正性的,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逾期未到审核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
  3、电子照片审核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经盐城市人事考核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考我市公益性岗位的,必须是东台户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需提供镇(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3)特困职工家庭的应有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4)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双下岗、单亲家庭、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家庭)。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全省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
  (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于2013年11月份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察的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选比例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确定。体检的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体检时间为2013年11月下旬。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经培训合格,安排上岗,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服从调剂安排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调剂聘用。
  八、政策待遇及岗位管理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为1875元/月,并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从起薪之月起,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者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到用人单位。合格聘用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将加强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高校毕业生在基层锻炼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并鼓励、支持和指导他们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通过努力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5-8522265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5-89561013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台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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