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简章

2013-09-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语文教师1名、药学实验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
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联系电话
学历 学位 专业 其他条件
语文
教师
从事语文教学、能承担文秘工作 1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教育
汉语言教育
全日制师范类院校毕业、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0519-85220509
药学实验员     从事实验教学工作,能承担化学类、药学实验教学、设备维护及药学技能大赛的技术指导  1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生物化学
药学
全日制“211工程”院校毕业、中级职称、2年以上实验工作经历 0519-85220509
  四、报名
  报名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周一)9:00—17:00。
  (二)报名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校办。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2.报名应聘材料请自留底稿。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与考核
  考试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药学实验员职位考试考核由笔试、实验技能操作和试讲三部分组成。语文教师职位考试考核由笔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药学实验员职位以卫生类高职教育化学为主要内容,语文教师职位以汉语言文学为主要内容;题型均为客观题。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0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笔试结束后3天内,笔试成绩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知考生。
  (二)实验技能操作(满分100分)
  1.技能操作范围:有机化学实验:醛和酮的性质;分析化学实验:水的硬度测定;无机化学实验:溶胶的制备及其性质;生物化学实验:温度/PH/激活剂及抑制剂对酶活性的影响、GOD法测定血糖。
  2.技能操作时间:2013年10月20日(周日)下午13:30-17:30。
  3.技能操作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技能操作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试讲(满分100分)
  药学实验员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实验技能操作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语文教师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确定后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通知考生。
  试讲时间:2013年10月26日(周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药学实验员职位按笔试成绩40%、实验技能操作成绩30%、试讲成绩30%的权重计算。
  语文教师职位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权重计算。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其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
  六、体检
  体检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察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察(政审)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局(www.cz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519-85682579
  卫校纪委(监察室):0519-85220511
  报名咨询电话: 卫校校办:0519-85220509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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