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太仓市选聘进村人员简章

2013-10-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太仓市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社区建设,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进村(社区)工作,不断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此次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村(社区)书记助理14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5名。
  2.村(社区)主任助理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
  二、选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太仓市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报考村(社区)书记助理岗位的,要求为中共正式党员;
  5.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太仓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电脑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基本信息录入和上传验证时须提供的资料,报名信息递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个人报名编号,报考人员凭编号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报名网址: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tchrss.gov.cn)。
  3.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9日9:30-22日16:00。
  4.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3日-24日9:00-16:00。
  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0月23日-24日9:00-16:00。
  6.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太仓市人力资源市场(柳州路38号)。
  7.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学位)证书;
  ⑵报考村(社区)书记助理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⑶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⑷其他反映综合素质的相关证件。
  本人到现场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8.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缴纳笔试费100元。现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考生,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经审核确认后减免笔试、面试费。
  9.报考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将适当核减选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公告的通知要求,于2013年10月  25日9:30-16:00,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作放弃处理。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将在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tchrss.gov.cn)公布。
  (三)面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间:2013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3年11月8日9:00-16:00至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tchrss.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人员分配
  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选聘至各镇(区)的村(社区)。
  四、聘用和待遇
  1.选聘的大学生到各镇(区)的村(社区)任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各镇(区)与选聘的大学生双方签订事业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3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选聘人员的编制挂靠镇(区)属事业单位,在聘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
  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3521537。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太仓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534846。
  中 共 太 仓 市 委 组 织 部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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