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
常教人〔2013〕73号
局属各学校:
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3号)精神,现就201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新教师
1.招聘对象。已申请教师资格的2014年及2013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但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常州生源毕业生,非常州生源毕业生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 招聘条件。
(1)学历、学位:报考高职校、开放大学的新教师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中学及特殊学校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特殊学校特教专业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和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
(3)身心健康,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二)面向社会招聘的教师
1.招聘对象。拟进入局属学校的在职优秀教师。局属学校教师流动需采用商调形式。
2.招聘条件。符合学校招聘简章中公布的相应条件。
二、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审批需求
各校根据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的师资需求,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见附件一),制定相应对象招聘简章,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
(二)新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于2013年12月,面向社会发布新教师招考公告和新教师招聘总需求,其中市教育局直属高职校及开放大学招聘专业课新教师,笔试、面试由招聘学校按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报名。具体要求见新教师招考公告。
3.统一笔试。
(1)时间为 2014年1月24日上午8:30—11:00(音、体、美学科8:00-9:30)。
(2)笔试主要围绕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进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
(3)根据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面试资格线,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达线考生名单(音、体、美学科增加专业技能考核,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成绩占70%)。考生的分数低于该学科分数的50%,则取消面试资格。笔试的同时进行教师职业倾向的书面测试,以10%计入面试成绩。
4.报名应聘。达到笔试面试资格线的考生根据各校招聘职位报名应聘。招聘单位于2013年12月30日前,报《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及专业考核安排表》(样式见附件十六),电子稿发jurs@czedu.gov.cn。
5.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审核应聘对象是否达线和持有同意面试的成绩单,符合资格的则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二)参加面试。
6.面试考核。
(1) 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制定《2014年常州市XX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十五),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
(2)各用人单位面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学校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不少于三题,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评委7人(招聘单位评委不超过总评委数的30%,其余评委由市教育局委派),每人填写面试评分表(见附件三),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的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另加职业倾向测试得分的10%),其得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时,设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监督员1人。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见附件四)要当场反馈面试人员,招聘单位填写所有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五),于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发邮件报市教育局备案,电子邮箱:jurs@czedu.gov.cn。
7.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一般在面试考核结束后两周内组织。各校按每个学科、每个职位综合成绩前三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少于3名)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人选,填写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汇总名册(见附件六)报市教育局备案。综合成绩计算按文化课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5%;音、体、美学科按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本校2人,外校3人。考核小组不得对教师课堂试讲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每位考核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七)并签名。应聘人员课堂考核成绩必须按照去掉5名评委打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3名评委打分的均分计算,得分保留2位小数,成绩填写在《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八)中。
(3)各校须在课堂考核当天或第二天把参加课堂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布。
8.确定体检人选。
(1)各用人单位在课堂考核成绩网上公布的当天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听课考核的各项材料汇总,按照统一笔试成绩占30%、课堂能力考核占50%、面试占20%(音、体、美学科按照笔试20%、专业技能考核30%、面试20%、课堂能力考核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2)各用人单位须设立综合成绩录取合格线,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九),于确定成绩的第二天发邮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电子邮箱:jurs@czedu.gov.cn。
9.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公示。各用人单位要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1. 报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生档案(寄送地址: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确保在6月30日前寄达),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同时,经学校考核的所有被淘汰人员的成绩、原始资料,均送市教育人事处审核。
12.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三)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办法和程序
1.公布招聘职位。招聘学校于2014年3月底前,将审核同意的招聘职位电子稿发jurs@czedu.gov.cn(样式见附件十七),由市教育局汇总职位并制定招聘简章,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市教育局、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及招聘职位。
2.笔试。招聘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在2014年4月底前按招聘简章的规定自行组织统一笔试。笔试成绩汇总名册(附件十)报市教育局备案。
3.办法和程序。按新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的5-12条进行,其中,面试按公开招聘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
4.录用相关手续。原则上5月份商调结束,6月份审批结束。
(四)特聘教师办法和程序
1.高中。新教师招录计划的15%左右用于高中特聘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团赴有关重点综合性大学,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直接签订相关协议。高中特聘新教师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二)。
2.开放大学、高职校。开放大学及高职校招聘文化课以外的优秀专业教师,可采取特聘办法。开放大学、高职校特聘教师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三)。应聘者可根据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公布的方案和条件直接到学校报名应聘,学校也可以在征得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的情况下,依据特聘条件主动到高校选聘优秀毕业生。
3.特设岗位。用于特聘高职校需要的能工巧匠。高职校根据专业需求制定专业人才和技能标准,梳理学校紧缺专业门类,确定特设岗位,报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特设岗位招聘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四)。
三、注意事项
1.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操作,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市教育、人社部门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但被录取为研究生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低于学校方案中设定的最低考核线的不得递补。
4.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招聘计划,无特殊情况,招聘单位不得更改。
5.局属各单位均须在2014年8月前为录用人员上编核岗,9月份统发工资。
6. 未尽事宜按常教发〔2005〕12号、常人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1、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
2、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3、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评分表
4、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
5、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评分汇总表
6、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汇总名册
7、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
8、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汇总表
9、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
10、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笔试成绩汇总名册
11、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样稿)
12、高中公开特聘高校优秀毕业生简章(样稿)
13、学校公开特聘优秀专业教师简章(样稿)
14、高职校特设岗位公开特聘高技能人才简章(样稿)
15、2014年常州市XX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16、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及专业考核安排表
17、2014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开放大学、高职校招聘专业课教师)安排表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教人〔2013〕73号.tif
常教人〔2013〕7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