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盐城工学院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14-01-0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盐城工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告
  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www.ycit.cn)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现有一支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的学生工作队伍。为进一步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层次与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14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综合素质较高,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在本科生或研究生阶段有学生干部经历;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月17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应填写《盐城工学院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的扫描件发送至何老师邮箱:
hedengyi@ycit.cn。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请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
  (2)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联系人:何老师 (0515)88298093(学工部)
  地  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师生活动中心B205室   邮编:224051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考者如实填写《盐城工学院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2014年1月18日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人事处网上公布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到党委学工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的原件及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审查完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6、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核方式
  1、笔试。笔试由学校组织的专家组根据自行制定的办法组织考评,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学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身份证号在盐城工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面试按照盐城工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办法及面试时间将在盐城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专业知识测试与面试均以百分制记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学校党委学工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8298093
  联系人:何老师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5)88168026
  联系人 :吴老师
  六、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
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2、《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盐城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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