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2014-01-0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4]7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师队伍,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省教育厅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scjxy.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79年1 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40岁及以下指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50岁及以下指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法及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全年招聘公告。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上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应聘报名,请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电子邮箱:
jscjx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 姓名+应聘岗位+学历+职称。
  2、邮寄报名: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8号,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223003,联系电话:0517—83858081、83858088
  (3)现场报名: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采用邮寄材料和网络报名方式的,由学院人事处对照岗位要求统一进行报名条件确认,并及时告知本人。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②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经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公布后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考核方式分为面试和教学试讲两个环节,面试及教学试讲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对所应聘岗位的认知程度和具备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试讲环节的人员。
  教学试讲主要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适应度,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试讲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教学试讲均采用百分制,最终按面试成绩(占50%)和教学试讲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到学院人事网站上查询。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每期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本期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学校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财经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858081 83858088
  联系人:王老师 、朱老师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
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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