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关系”作为公务员考试的主流题型,在江苏省A、B、C三类试卷中均有所体现,包括“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部分,考查的重点在应试者对于“数”的敏感性(数字推理)和对于“量”的关联性“数学运算”的把握。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预计将在下个月启动,很多考生对行测中的数字推理很是头疼,因式分解数列在数字推理中应用挺多的,考生需要着重注意:
因式分解数列:数列中每项都很容易分解为2个很简单的因子,分解的因子单独形成很简单规律
如:2, 6, 15, 28, 55, ()
1*2 2*3 3*5 4*7 5*11
发现:因子的规律是1、2、3、4、5、(6),2、3、5、7、11、(13)
( )6*13=78
因式分解数列具有容易观察,容易操作的特点,可以在很短的时间把答案做出。因此我们再试探时,只要拆分数列中前三项足以。
【例题】 -2,-8,0,64,( )。
A. –64 B. 128 C. 156 D. 250
【答案】B
【解析】该题尽管是一个递增数列,但已知项只有四项,在江苏公务员考试05年之后的江苏公务员考试中至少要给出五项才考虑做差,因此不尝试做差;我们看到64,-8这两个数容易想到幂次关系64=43,-8=-23:但其他两个数很难变成幂次数列。我们再想想:出现43,-23:0能不能与33建立关系呢?0=0*33
因此,我们就尝试把每个项分解成一个常数乘以一个幂次数:分解过程如下:
-2, -8, 0, 64, ( 250 )。
-2*1 -1*8 0*27 1*64 2*125
【例题】 2 , 12, 36, 80, ( )
A .100 B .125 C .150 D .175
【答案】C
【解析】观察前面的2,12,36因子,很容易发现这三个因子分别分解为 2*1 3*4 4*9,2,3,4.。。。构成公差为1的等差数列;1,4,9.。。。构成平方数列,因此,原数列的规律为
: 2 , 12, 36, 80, (150 )
2*1 3*4 4*9 5*16 6*25
【例题】1,6,20,56,144,( )
A.256 B.244 C.352 D.384
【解析】:这个题目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做差,我们通过做差,发现做不出来,幂次也失败,最后通过圈三数才把其规律找出来 :第三项=前面两项的差的4倍。这个规律是一个难度很高的倍数递推数列,就是做出来,时间也会花掉很多,导致很多考生在做递推数列的时候,时间紧张,难度又大,最终不得已放弃该题。我们还有一个容易操作的方法:因式分解法
1, 6, 20, 56, 144, (352 )
1*1 2*3 4*5 8*7 16*9 32*11
通过这两个方法比较,如果这题可用因式分解去解得话,一般用很短的时间就可以把它解出来。
终上所述,在江苏公务员考试数字推理中,常考数列:多级数列、幂次数列分数数列以及递推数列。除了上面的数列外,因式分解数列在备考的过程中,不容忽视,通过的例题发现,在一题多解得时候,因式分解的方法有时更快更简单,考生可以参考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还可以通过数列中前3个简单的项,试探能否分解,如果能分成简单的因子,且各因子一般会形成很简单的基础数列。该方法具有易试探、简便、省时间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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