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检察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2014-01-2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关于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的简章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工业、金融、商贸、居住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是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全资国有公司,是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主体,人员与管委会实行混岗使用,同岗同酬。因工作需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企业身份),人员纳入经开区管委会统一管理。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检察辅助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获得省一级以上计算机资格证书);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考笔试以法律知识为主。笔试后按成绩分数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2、对聘任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可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sqkfq.com下载《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部电子邮箱kfqzxb@126.com。
2、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部(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经开区商务大楼219房间)报名。
报名接待时间:8:30-11:30,14:00—17:30。
联系人:许友清、汪红媛。
联系电话:0527-88859089,88859912。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报名登记表》;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2、采用网上报名的,在报名时间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上述材料(请勿寄原件)邮寄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部。报名资格经审查确认后,由经开区组织宣传部通知本人在指定时间参加考试。报考者在参加考试前,须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交经开区组织宣传部复审。若报考者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将被取消资格。
通信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经开区商务大楼219房间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部。
邮编:223800。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0527-88859916。
未尽事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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