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2014-03-1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南京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多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设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授予点、7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口腔医学和特种医学6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和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一、招聘学科
  1.临床医学
  2.基础医学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4.口腔医学
  5.药学
  二、招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三)其他
  应聘者必须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
  三、岗位职责
  主持本学科建设,带领本学科赶超国际水平,建立一支研究方向和梯队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对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起支撑和示范作用;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带教研究生和指导青年教师;主持国家级重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研究论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应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4年5月30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⑨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⑩学校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的书面意见。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每人100万元人民币科研经费,同时我校为其提供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对入选的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省属高校排前10名),江苏省为每人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科研经费。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共三年)享受由省里提供给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项待遇。
  3.海外应聘者受聘“江苏特聘教授”,学校一次性提供20万元安家费、60万元购房补贴(需全时全职在校工作10年以上)。
  4.省教育厅和学校积极支持“江苏特聘教授”申请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其所在的学科团队建设。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南京市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人:陆铭史诚
  联系电话:86-025-86862023,86-025-86862642
  传真:86-025-86862642
  电子邮箱:
mlu@njmu.edu.cnszb@njme.edu.cn
  学校网址:
http://www.njmu.edu.cn
  附件:
  附件1: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业绩表
  附件2: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2014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14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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