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盐城市射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4-04-1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相关考生:
  凡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按如下通知事项执行:
  一、复审时间:
  2014年4月22日—2014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县城解放路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515—82320836。)
  三、复审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及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往届生及社会人员: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公务员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注:户籍证明。户籍不在射阳县、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属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夫妻双方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出具军人部队证明及户籍证明;属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家庭所在村居(社区)组织出具证明,以及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内容须注明父母身边无子女)
  3、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馆的证明材料。
  4、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5、报考县商务局01职位的,还要求提供通过韩国语等级能力考试的六级证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报考千秋镇802-94、海河镇803-94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苏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以及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注: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选派单位、选聘年份、任职县镇村及职务、现实表现及聘期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7、报考我县公安局01-04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体检统筹安排)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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