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4-04-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公布的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泰州市各招录职位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法警职位)已确定(详见附件1)。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主体
  资格复审工作,泰州市级机关、泰州医药高新区、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驻泰单位由各招考单位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二、资格复审对象及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各招录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盖章),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必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除按《简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夫妻两地分居的,还须提供结婚证以及在泰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须提供父母在泰州的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由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材料;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提供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复。
  4、省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其“村官”身份的相关证明。
  5、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6、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7、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8、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5、请考生随时关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tzhrss.gov.cn)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1.泰州市2014年公务员招录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法警职位)
  2.泰州市2014年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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