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安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体检公告

2014-05-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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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淮安市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政审。面试结束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合成后总成绩,按职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政审按《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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