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夏季海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8-0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年夏季海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3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8日(8:30-11:30;14:00-17:00);8月19日(8:30-11:3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年夏季海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至1996年8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夏季海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应届生是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8日(8:30-11:30;14:00-17:00);8月19日(8:30-11:30)
  报名地点:海门市卫生局(海门镇人民西路239号)底楼东会议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准确的《2014年夏季海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位的应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海门市卫生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由海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海门市卫生局网站(
http://wsj.haimen.gov.cn)上公示。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20日(8:30-11:30),地点:海门市卫生局人事科。
  报名时收取报名费100元。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计划的岗位按2:1开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及海门市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告。海门市卫生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8月19日(15:00-17:00),地点在海门市卫生局人事科。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A01-A10、B01-B02)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 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8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对象: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及其他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详见海门市卫生局网站通知。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形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代码为A01-A10、B01-B02的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并在海门市卫生局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A01-A10、B01-B02岗位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海门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卫生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市卫生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海门市卫生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由海门市卫生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护理岗位除外)的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0513-82207988  18651320991
  政策咨询:0513-82202234  82269292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
  附件1:《2014年夏季海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14年夏季海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卫生局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4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推荐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