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如东高新区(掘港镇)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08-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年如东高新区(掘港镇)招聘社区岗位10人;工业、三产统计岗位4人;市政建设岗位2人,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2014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为进一步加快区(镇)建设步伐,提升新时期下的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我区(镇)实际工作需要及人员结构的现状,经如东高新区(掘港镇)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社区岗位10人;工业、三产统计岗位4人;市政建设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社区工作岗位,男性8人,女性2人;工业、三产统计岗位4人,性别不限;市政建设岗位,男性2人。
㈡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区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社区工作岗位: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含职高)。
4、社区工作岗位专业不限;工业、三产岗位必须是财务、财会类或统计类专业;市政建设岗位必须是建筑工程类专业。
5、报考人员均为如东县内户籍。
6、身体健康。
三、人员性质及待遇
㈠人员性质: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劳动合同制职工。
㈡具体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后,区(镇)政府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按照镇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基础工资135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另外可计算工龄的年限每1年为10元,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增加100元/月的学历工资,全日制大专毕业的,增加50元/月的学历工资,取得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增加50元/月的学历工资。试用期满后,每满1年增加工资40元/月。根据区(镇)财政实际情况,将试行逐年提高基础工资标准制度。
3、聘用后,所有人员食宿均自理。
四、报名方法
报名工作由如东高新区党务科组织,采取集中报名的方法进行。
㈠报名时间:2014年9月2日—2014年9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㈡报名地点:如东县掘港镇日晖路3号,区(镇)政府二楼党务科。
㈢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所报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等)、是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都需带齐。
3、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以2:1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人员数,直至不开考。
4、报考者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如东高新区党政办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核,凡经审核出现报名资格不符合,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即取消报考者考试和录聘资格。
五、考核及录聘方式
(一)考试。分笔试、面试。考试由我区(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基本技能。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合格分60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加分内容:报考工业、三产统计岗位、市政建设岗位有与岗位相应职称或资格从业证的笔试加2分,不重复加分;报社区岗位是党员或退伍军人的笔试加1分,不重复加分。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分数和加分的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然后由如东高新区(掘港镇)对拟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后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试用,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足名额,考察、体检工作由如东高新区(掘港镇)党务科具体组织实施。
(三)试用。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试用的人员名单在如东高新区(掘港镇)政府网站和区(镇)政府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和反映的,办理有关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执行为我县企业职工最低生活标准。试用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管理、基层服务、征地拆迁三个岗位轮岗试用,其他人员在相应的岗位试用,试用结束后进行考核。综合考核侧重考查工作责任心、工作热情度、群众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基本政治素养等方面,由区党政办、纪工委、相关分管领导、试用部门的负责人、党员群众代表等不同层面的代表组成考核组,采取集中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区党工委会议讨论。
(四)录聘。经区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工作需服从调配和分工。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组织,区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取资格;工作人员循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如东高新区(掘港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88158057、88158058、88158016
监督电话: 84162598
附件:如东高新区(掘港镇)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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