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司法特勤人员招聘公告
2014-09-1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年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司法特勤人员招聘司法特勤人员10名,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特勤人员10名(男性9名、女性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司法特勤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履行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传唤、拘传、拘留、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做好本院对外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安全保卫、办案工作区的日常管理、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理、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五官端正,无心脏病、传染性疾病史,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司法特勤工作需要;
3、思维敏捷,领悟力强,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5、南通市户籍,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6、男性身高172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7、司法特勤人员为年龄20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1994年9月1日),部队退伍、复员军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及体育特长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公布招聘简章后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审批7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九楼916室(南通市江海大道588号)
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双向推荐表)、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聘工勤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确有特殊困难,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需出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法警业务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
笔试时间:2014年9月30日9时30分
笔试地点:港闸法院11楼视频会议室。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立定跳远、100米跑、俯卧撑。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100米跑、仰卧起坐。测试成绩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定。体能测试四项成绩平均分低于50分者,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者短信通知。
(四)面试:
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着重考核语言表达、行为举止、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者短信通知。
(五)、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招录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
(六)录用审批
对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聘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南通市港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新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的司法特勤人员月收入3000元左右,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用工合同规定执行,具体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南通市港闸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收司法特勤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本招聘《简章》由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特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许女士 咨询电话:0513-68830931
附:《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特勤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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