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太仓市基层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2014-10-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年苏州太仓市基层公益岗位招聘22人,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1-13日。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设笔试环节,如有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014年太仓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城乡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保就〔2014〕2号)和苏州市《2014年苏州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精神,2014年我市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此次共招聘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3届和2014届太仓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三)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四)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五)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太仓市户籍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2014年我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包括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共卫生、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计生管理服务等,岗位分布情况为:
 
序号
地区名称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
类别
岗位
数量
1
开发区
开发区洋沙社区
人社协理员
人社
1
2
浏河镇
浏河镇浏南村
人社协理员
人社
1
浏河镇闸北村
人社协理员
人社
1
浏河镇新闸村
人社协理员
人社
1
3
沙溪镇
沙溪镇泥桥村
人社协理员
人社
1
4
太仓市
太仓市福利中心
养老护理员
民政
4
5
开发区
新区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协理员
卫生
2
6
城厢镇
城厢镇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协理员
卫生
2
7
太仓市
太仓市司法局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
司法
4
8
太仓市
市人口计生委
计生管理服务
计生
1
9
开发区
娄东街道办事处
计生管理服务
计生
1
10
城厢镇
城厢镇计生办
计生管理服务
计生
1
11
浏河镇
浏河镇计生办
计生管理服务
计生
1
12
双凤镇
双凤镇计生办
计生管理服务
计生
1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处(柳州路38号)1号窗口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1-13日。
  报名所需材料:
  1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2、其他材料:
  (1)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太仓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
  (2)以“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3)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4)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和“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由人社局工作人员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库现场核对。
  (三)笔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设笔试环节,如有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组织现场双向选择。通过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如有笔试环节,通过笔试的人员),与基层用人单位进入现场双向选择环节,现场双向选择必须本人参加。现场双向选择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于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部门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体检和考察由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ssz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岗前培训和录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部门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监督电话:0512-53572885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仓市财政局
  太仓卫生局                          太仓市民政局
  太仓市司法局            太仓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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