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温馨提示

2015-01-2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温馨提示:广大考生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的公告、简章及相关事项说明,以便顺利报考。如确有不明事项,可与相关部门电话联系。本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57371237;监督举报电话:0512-57339944。
  >>>>2015年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一)户籍问题
  1、户籍范围
  ①本科学历须为昆山市户籍。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2、户籍证明材料
  指考生本人户口簿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二)学历问题
  1、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学历)。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三)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1 、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3、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四)其他特殊情况
  1、如果招聘岗位中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的,那么研究生则不得报考,相对应的户籍关系必须是昆山市。如果招聘岗位中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及以上”的,那么符合上述学历条件要求的都可以报名,相对应的户籍关系随着学历的变化而变化。
  2、如果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报考者是研究生学历,但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本人户籍也不是昆山市。这种情况就不能以研究生学历作为条件解决户籍问题,以本科专业报考该职位。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四、六级证书问题。可提供相应的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5、2014年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6、对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问题。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可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交验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或县(市)、区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记录等)
  8、报名时间和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2015年2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
  9、笔试时间。与2015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一致,时间:2015年3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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