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务员遴选、选任工作有序开展

2015-03-0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4年,淮安市拿出37个科员职位和11个科级领导职位分别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面向全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选任科级领导干部。
  在遴选、选任工作中,市组织、人社部门采取“四步同行”措施,确保公开遴选与选任工作顺利进行。一是签订责任状。明确遴选(选任)工作责任对象与目标,对遴选(选任)过程中的各环节责任明确到处室、明确到人,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与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分别保管;二是单位提前公布职位要求。各遴选(选任)单位对本单位职位条件进行初步设置,经市遴选(选任)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确定本单位职位条件。同时,以局函件形式对本单位遴选(选任)职位相关条件做具体解释说明,经确认盖章后,于报名前和职位表一起在遴选(选任)网站上公布,避免因理解歧义耽误考生报名,切实提高了各单位网上审核效率;三是严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关。因以往遴选(选任)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导致遴选(选任)单位最后无人可选、无人可用,浪费了人才物力,为此,市组织、人社部门要求遴选(选任)对象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阶段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将“问题”前置,有效规避了遴选(选任)对象有意向所在单位隐瞒报考,以及最后使用“拖字诀”解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行为;四是建立“遴选(选任)诚信库”。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牵头建立“遴选(选任)诚信库”,对遴选(选任)过程中涉及到诚信方面的案例与人员予以登记入库,在强化遴选(选任)工作制度的同时,提高考生的自律与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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