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储备之马哲(三)
2015-03-0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纵观近几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大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每年必考的考试内容,考查方式既有单项选择题也有多项选择题,分值通常为4分,考生必须对此部分内容认真复习,牢固掌握,才会使得这4分如囊中之物。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往哲学和科学发展的思想结晶,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人生的根本指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这类知识点在公务员考试当中也多有涉及,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专家在此特将这部分知识点完整呈现给考生。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是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为基本特征,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原因在于:
(1)对立统一学说提示了事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对立的联系,归根结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个联系,是事物最本质、最根本的联系。
(2)对立统一学说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的发展,是自身矛盾所引起的自已运动和自我发展。
(3)对立统一学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之中。
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进了科学的实践观和辩证法,阐明了认识的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实现了认识论的根本性革命。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所造成的认识脱离社会实践的消极直观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死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由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的引入对历史发展和历史意识问题作出了唯物和辩证法的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3、实践及其基本形式
实践及其特点: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
(2)社会实践
(3)科学实验
4、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5、认识的辩证发展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知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的条件:
(1)必须把理性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
(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
(3)要将理论、计划、办法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
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6、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
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又是相对的。
(2)失败和错误为正确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7、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属于认识范畴,是一种意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其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客观性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的根本条件,是真理的本质属性。
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是惟一的,真理多元性以认识的多元性取代真理的一元性,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可能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
8、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
(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
9、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
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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